滄州市消防器材廠通知我們消防器材也是有運用壽命限制的,接下來小編_為我們介紹一下消防器材的運用年限,期望對我們有所協(xié)助:
GB50444-2008_規(guī)范的第5.4.3條規(guī)則了應當予以作廢的各種滅火器的運用期限。 從出廠的日期算起,到達如下年限的則滅火器有必要作廢:
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———5年;
手提式酸堿滅火器———5年;
手提式清水滅火器———6年;
手提式干粉滅火器(貯氣瓶式)———8年;
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———10年;
手提式1211滅火器———10年;
看了小編以上介紹的內容,我們對滄州消防器材的運用年限有所了解了吧,更多精彩內容還需您繼續(xù)重視我們公司的網站渠道哦!